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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31 12:44:06 浏览次数:
ope体育《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21,221,909.98元。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122,191.00元;因转让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再持有相关股权,按照金融工具终止确认有关规定调增未分配利润1,925,838.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2,583.85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35,758,058.31元(含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64,925,084.68元)。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483,382,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6,676,579.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39,081,478.7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实施。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由于此项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叶东、邓家青、赵倩、钟勇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层2023年度薪酬考核和任期(2021-2023年)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和任期(2024-2026年)考核指标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管层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2023年度经营状况对公司高管层2023年度业绩进行考评,确定了高管层2023年度薪酬。结合公司2021至2023年度经营状况,对公司高管层任期(2021-2023年)业绩进行考评,确定了高管层任期考核结果。
同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高管层2024年度及任期(2024-2026年)的业绩考核指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人民币80亿元以内(含本数)的融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供应链融资等综合授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银行洽谈和签署具体合同事宜。本授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内有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预计2024年交易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同意公司2024年使用本金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使用本金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深圳市创自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使用本金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2024年使用本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投入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且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为了保证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公司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末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88,935,648.39元。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为了保证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公司资产的价值,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末对部分超过质保期、无使用价值的物料及库存商品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1,118.17万元,扣除残值收入及可回收成本40.77万元,实际损失1,077.40万元,已计提存货减值准备927.72万元,本次净损失149.68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ope体育。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中低风险(风险等级不超过R2)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中低风险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中低风险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运通国际的业务发展,大力开拓公司的海外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GRG Hong Kong México, S.A. de C.V;GRG Bankacilik Ekipmanlari Ltd. Sti.;GRG Deutschland GmbH;GRG Equipment(Singapore)Pte.Ltd.;广电运通国际商贸(广州)有限公司;GRG HT (HK) Co., Limited;GRG AMERICA INC.等】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同意运通国际向其下属子公司【包括:GRG Hong Kong México, S.A. de C.V;GRG Deutschland GmbH等】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用于为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投标、合同履行及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外汇套期保值等)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担保为公司及运通国际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担保有效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签名或印章)担保相关文件。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9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专项审计报告》,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五舟”)2021年、2022年、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238.77万元、-2,258.92万元和685.76万元,累计净利润为-1,334.3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考虑到广电五舟长期战略规划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基于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公司正在与广电五舟业绩承诺方就业绩未完成情况的处理方案做进一步协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广州广电穗通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内部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安保投资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30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一15:00。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
1、上述提案10.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1.00、3.00-10.0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1.0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30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三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线、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2”,投票简称为“广电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ope体育,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的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提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ope体育。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张晓莉采用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21,221,909.98元。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2,122,191.00元;因转让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再持有相关股权,按照金融工具终止确认有关规定调增未分配利润1,925,838.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2,583.85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35,758,058.31元(含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64,925,084.68元)。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483,382,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6,676,579.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39,081,478.7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层2023年度薪酬考核和任期(2021-2023年)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和任期(2024-2026年)考核指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中低风险(风险等级不超过R2)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中低风险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中低风险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国际”)的业务发展,大力开拓公司的海外业务,同意公司向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GRG Hong Kong México, S.A. de C.V;GRG Bankacilik Ekipmanlari Ltd. Sti.;GRG Deutschland GmbH;GRG Equipment(Singapore)Pte.Ltd.;广电运通国际商贸(广州)有限公司;GRG HT (HK) Co., Limited;GRG AMERICA INC.等】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同意运通国际向其下属子公司【包括:GRG Hong Kong México, S.A. de C.V;GRG Deutschland GmbH等】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用于为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投标、合同履行及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外汇套期保值等)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担保为公司及运通国际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担保有效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ope体育。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8,164.5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5,523.98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287.93万元,变更项目投入118,001.34万元,合计已使用274,977.79万元。
注1:项目投入包含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变更项目投入。
注2: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第三(一)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本报告第四(一)“智能便民项目”和本报告第四(四)“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经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用于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五家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1、鉴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州银通、运通购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电运通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深圳银通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0月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注:第1-4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5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198)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已于2023年5月销户。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686)为深圳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已于2023年9月销户。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40,651.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029.00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714.41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939.75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7,329.07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755.00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412.07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99.50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54.01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3.66万元,2023年度实际投入18.8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2,336.31万元。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0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5,450.13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7,714.34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8,169.36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1,764.05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2,170.64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214.9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2,632.71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0.00万元。项目累计投入29,116.16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5月26日将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64.54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6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6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456,836,465.90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58,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银通合计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3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0.58亿元。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实施主体为运通购快,注册资本2亿元,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深圳银通出资14,000万元ope体育,持有其70%股权,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谷”)出资6,0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根据投资协议规定,运通购快注册资本分三期缴付到位,首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基本账户开设后完成缴付;第二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注册成立半年内完成缴付;剩余注册资本在第二期出资到账后三年内,经运通购快经营团队提议、董事会审议后完成缴付。各股东按认缴比例完成上述出资缴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将第一期款项3,500万元、第二期款项3,500万元、第三期款项3,500万元支付到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月运通购快股东由深圳银通变更为广州银通,变更后运通购快股东为广州银通和湖南中谷,分别持有运通购快70%和30%股权。2021年7月运通购快注册资本由2亿元减资为1.5亿元。2021年8月广州银通收购湖南中谷股份,运通购快变更为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
2018年实际投入1,085.29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6,562.25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420.92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73.76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418.86万元,2023年度实际投入0.00万元,项目累计投入10,561.08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便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27.69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9日和2023年5月15日将募集资金27.72万元和3,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3,527.72万元。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公司已于2019年7月4日将60,506.08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投入5,956.95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88.4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12,323.85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5,375.55万元,2023年度实际投入12,577.1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46,321.94万元。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公司已于2019年9月5日将5,000.00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投入32.00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34.22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0.00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129.25万元,2023年度实际投入569.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865.02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中的66,000万元用途变更为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4日将66,000万元支付到深圳银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度实际投入59,355.86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896.91万元,2022年度实际投入0.53万元,项目累计投入60,253.30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609.3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8日、2022年9月2日和2023年9月25日将募集资金6,660.93万元、6万元和0.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6,666.98万元。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注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智能金融自助设备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